点赞!山东院中标黄河流域(山东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项目(7标段)


近日,山东院矿产勘查分院成功中标“黄河流域(山东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项目(7标段)”。

此次山东院中标的“黄河流域(山东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项目”工作主要由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组织开展,旨在明确黄河流域涉及县域范围内历史上存在采矿活动、现已关闭且由政府负责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的废弃矿山为主要对象,查明矿区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现状,开展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分类型评价和综合评价,建立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形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报告及相关图件,为科学组织实施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努力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就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的通知》,要求沿黄河的9个省(自治区)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本次中标项目是山东院矿产勘查分院首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工作,山东院将以此为契机,紧跟国家发展战略与政策要求,深耕挖掘市场,抢抓市场机遇,充分发挥矿产勘查专业人才优势,进一步融入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作中。